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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为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加强和改进学院对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特成立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
一、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性质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院行政在教学工作方面的指导、咨询机构。对学院的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质量评估、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教学工作委员会的组织
1、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兼任,副主任委员由教务科研处处长兼任。
2、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学院聘任,每届任期四年。
3、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科研处,负责日常工作。
4、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的受聘条件:政治思想好,学术和教学水平高,经验丰富、德高望重的具有讲师职称以上的教师。原则上在各系部主任、教学副主任、院级教学督导成员、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教务科研处干事、教研室主任、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中产生。
三、教学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在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研究学院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设和改革方案;
2、审议和论证学院的教学改革方案、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等,并经校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3、审议学院的专业、师资队伍、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规划并指导其建设;
4、指导学院内部的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监控,对各教学部门教学与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随时深入课堂了解教学动态及教师的上课情况,并及时反馈给教务科研处和有关系(部)。
5、论证新建专业,审议专业教学计划、学期教学工作任务、校级教改立项、校级优秀课程、参与学院设置的各种教学奖励的评定工作和教学评估工作等,并向学院推荐上报市级以上的教改立项、教改成果、教学奖项、优秀课程等;
6、监督和检查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教学运行情况。
7、指导教研室有效地开展教研活动,指导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帮助指导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各系部应按学院《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成立系(部)级教学工作指导小组。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组成名单:
主任委员:陈元进
副主任委员:徐筱跃
委 员: 刘冀永 曾祥麒 熊 瑛 黄刚娅 邵玉人 戢 磷
宋利斌 闵建华 唐利庆 许利平 夏建军 何俊康 李维棣
杨 玫 王 丽 谯时文 张 恩 李忠东 王明清 易新忠
胡 敏 徐广兴 刘钦朗 林永庆
200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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