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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会议制度(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0-28

教学会议制度(试行)

       为了发扬民主,统一思想,明确教学工作要求,使教学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效果,根据精简会议的精神制订如下会议制度。   
一、教学校务会议
       (一)每学期不少于3次,分别在开学初、期中及期末举行。(年终教学工作总结与该学期教学校务会议同时进行)由教务科研处负责组织。
       (二)校务会议内容:讨论通过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每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审议期中教学检查报告;审议教师配备及教学人员培训进修计划;审议学校教学改革的重大措施及教学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等。
       (三)会议有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对会上布置的工作或安排执行的决定明确执行人员和办理结果登记,附在会议记录之后。
二、系教务办公会议
       (一)每周或两周一次,由系(部)主管教学的副主任主持。
       (二)会议内容:学习上级有关教学的指示或教学理论,布置各时期教学业务工作,研究科内教学工作问题或讨论有关教学专题。
三、教研室主任会议
       (一)每学期不少于3次,由学系(部)主管教学的副主任主持,教研室主任参加。
       (二)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有关教学方针政策和指示,布置教学业务、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教学专题研究。
       (三)会议有记录。
四、系(部)教师大会
       (一)每学期不少于2次。分系、部组织。
       (二)布置新学期工作要点;总结本期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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