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普通高校学生临时补贴、学生食堂补贴的紧急通知〉(川财教[2008]35号)文件精神,学院大专学生将获得地方财政发放的一次性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20元,补贴时间为4个月,共计发放80元),此外贫困学生还将同时获得由中央财政发放的一次性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20元,补贴时间为4个月,共计发放80元)。
其中,贫困学生已发放80元(中央财政部分),该项补贴已上到贫困学生帐户。地方财政部分的补贴将于近日发放。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二OO八年四月一日
(阅读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