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评选表彰团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系部团委、团工委、团支部:
在团市委的统一部署下,结合我院共青团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了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团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及我校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团的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自身优势,以激活基层团组织为目标,把团支部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巩固、充满活力的坚强集体,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团学工作作出贡献。学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优秀社团干部及优秀社员。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 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团支部组织机构健全,有支部、团小组,支部委员有明确分工;团干部政治素质高,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积极主动的带领同学搞好支部建设,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支部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积极配合学院团委、系部团委、团工委开展各项活动;具有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大型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班级成员在上一学年内未受过校纪、团纪处分;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团日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各种文明共建活动。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注重理论学习,积极追求进步,具有较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工作积极努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组织、带领本支部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团的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班风学风建设;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目的明确,并取得了较好成绩,平均分80分以上或本班排名前三分之一以内。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校园文化等活动起到带头作用。
3、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思想素质,努力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靠拢党组织;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做到不缺席,不迟到,努力为支部建设献计献策,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集体主义观念和较高的精神文明修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团的纪律,遵守校规校纪。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勇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道德品质高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具有严谨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较好,平均分80分以上或本班排名前三分之一以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活动,并有突出表现。
4、 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青年志愿者活动;能尽职尽责和创造性地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在志愿者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5、 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评选条件:组织机构完备,制度完善,组织运转良好;工作安排规划有序,有相对稳固的服务基地,志愿服务经常化、项目化;组织成员能够做到团结合作,各尽所能,工作效果和社会效益鲜明。
6、 优秀社团干部: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社团工作,所在社团运行良好;担任本社团主要工作满一个学年;工作积极努力,有突出成绩,促进了社团的建设和发展,为学校社团工作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都能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7、 优秀社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社团工作,所在社团运行良好;参加本社团满一个学年;工作积极努力,有突出成绩,促进了社团的建设和发展,为学校社团工作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都能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二、 评选比例和名额:
1、先进团支部:按照各系部团支部数的20%评选。
2、优秀团干部:每个团支部评选一名。
3、优秀团员:按各支部团员人数的4%评选。
4、优秀青年志愿者:各系部申报10至20名。
5、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各系部申报1至2个。
6、优秀社团干部:每个社团评选一名。
7、优秀社员:每个社团评选一名。
三、 评选办法:
1、 参加评选的集体和个人均为我学院在校的班级和团员青年。
2、 参加评选的集体和个人应该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写出书面事迹材料,报所在系部团委、团工委。
3、 学院团委组织审核、评选、公示,报院党委批准,授予荣誉称号和相应奖励。
共青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阅读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