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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试行)

       一、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财政政策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控监督制度和外部监督机制,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资金状况,负责编制和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保证预算的顺利实施。
       三、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开源节流,为学院各项事业的需要提供经费保证。
       四、做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工作,严格执行报账审批制度,加强现金、银行存款和往来款项的管理。
       五、做好财务基础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按规定保管、装订、移交会计凭证和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完整、准确、真实、可靠。
       六、建立健全学院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遵守账户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及时解缴各项预算外收入,按规定使用票据。
       七、按规定编制和报送年度决算报表,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学院发展规划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八、加强学院各项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九、自觉接受学院监审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十、负责全院财会人员的业务考核、岗位培训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十一、完成学院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最后更新时间:2007-11-16 1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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