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纪委五个工作职责的通知 《纪委工作职责》、《纪委书记工作职责》、《纪委副书记工作职责》、《纪检监察审计处工作职责》、《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工作职责》等五个工作职责已经纪委会二OO三年九月十八日讨论通过,现印发执行。 附:1、纪委工作职责; 2、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3、纪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4、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职责; 5、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工作职责。 特此通知 中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纪律师检查委员会 二OO三年九月十九日
附1: 纪委工作职责 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在学院党委和市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保证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在学院的贯彻执行,检查和督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 按照从严治党的原则,坚持教育和严格执行纪律相结合,经常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党员党性,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 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端正党风。 四、 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配合行政部门查处涉及政纪的案件,对同级党政领导成员违犯党纪的情况及时进行初核后向上级纪委上报。 五、 及时受理党员的批评、检举、控告和罢免要求,认真听取党员的申诉。保护检举人和控告人,切实保障党章和中央规定的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六、 支持党员同各种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教育、帮助他们尽快改正错误。 七、 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八、 依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重点做好学院干部作用、人事、招生、基建项目招标等的监督检查和财务内部审计监督。 九、 定期、主动向学院党委汇报学院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认真完成院党委和市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2: 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纪委书记履行的工作职责是: 一、 全面负责学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 定期召开纪委全委会,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在学院的贯彻执行。 三、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端正党风。 四、 检查和督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院党委决定在学院的执行。 五、 按照从严治党的原则,开展党员遵纪守法教育和干部勤政廉洁教育。 六、 了解掌握党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职工遵守纪律的情况,及时分析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证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七、 主持研究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八、 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九、 组织完成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3: 纪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纪委副书记履行的工作职责是: 一、 协助纪委书记开展学院纪检工作。书记不在时,主持学院纪委的工作。 二、 根据学院实际工作情况,按照院纪委的意见,拟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 受理党员、教职工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章和中央规定的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 组织对党员违载规违纪行为的调查,输受处分党员的有关手续。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五、 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基层纪检工作,了解党风党纪情况,及时向书记汇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 配合行政部门查处涉及政纪的案件。 七、 协助书记搞好党风、党纪教育的具体安排和组织工作。总结先进经验,宣传好人好事。 八、 依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重点做好学院干部作用、人事、招生、基建项目招标等的监督检查和财务内部审计监督。 九、 完成党委、上级纪委和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4: 纪检监察审计处的工作职责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纪委的直接组织下,纪检监察审计处履行纪委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审计职能。 一、 围绕党委、纪委和学校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汇总信息资料,认真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二、 负责起草、拟订纪委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以及其他文件,审核各种文稿,做好文字工作。 三、 负责安排好纪委各种会议会务组织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负责整理记录和发出纪要或简报。 四、 负责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对各总支、各中层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纪委、行政的指示、决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总是及时报告。 五、 依照党规、法律对被检查对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依照省、市有文件规定,重点做好学院干部作用、人事、招生、基建项目招标等的监督检查和财务内部审计监督。参与学院大宗物资的物价调研,检查物资采购执行调研价格情况。 六、 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受理或批转党员、教职工的控告和申诉工作。 七、 在院纪委的组织下,负责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立案查处工作,配合行政部门查处涉及政纪的案件。 八、 负责纪委印章的管理使用。办理上级纪检、监察、审计公文的签收、呈传、承办、督办和清退。 九、 加强处内管理和自身建设。 十、 完成院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5: 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的工作职责 在学院党委和纪委领导下,主持纪检监察审计处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一、 围绕党委、纪委和学校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汇总信息资料,认真分析,对纪检监察审计处工作的开展与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实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教育,宣传报道纪检监察对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先进事迹。 二、 负责草拟纪委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及其他文件,审核各种文稿。 三、 负责纪委各种会议的安排,负责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或简报。 四、 负责各总支、各中层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纪委、行政的指示、决定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五、 依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学院党委和纪委的安排,组织人员调查处理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国法和政纪的行为。派人参与学院大宗物资采购的物价调研,不定期检查物资采购执行调研价格情况。 六、 负责来信来访工作,受理或批转党员、教职工的控告和申诉工作。 七、 负责处内人员管理和处室的全面建设。 八、 组织完成院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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