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职院发 [2004]141 号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教学计划制定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系(部)、处(室):

    为加强学院教学规范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对 2004 年级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进行研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请各系(部)在制定教学计划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制定办法

 

 

 

 

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 教育 学校 教学计划 制定 办法 通知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4 年 11 月 19 日 印

(共印 50 份)

附: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制定办法

 

一、基本教学模式:

(一)三年制实行 2+1 模式;

(二)五年制实行 4+1 模式。

二、教学时间及总学时数:

(一)教学时间:每期 20 周,教学 18 周,复习考试 1 周,机动 1 周。

(二)校内总学教学时数:

三年制: 1600 — 1800 学时(含校内实习实验时间)

五年制: 3744 — 4160 学时(含校内实习实验时间)

三、校开课程的设置原则

(一)树立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提高素质发展能力,实现就

业。

(二)教学指导原则:以就业市场为导向,以培养创新精神,创业能力为目标,以技能训练为手段,以够用、实用为度。

(三)加快课程开发与创新,整合旧课程,开发新课程。

(四)依据培养目标,确定专业课程,再由专业课程确定专业基础课程和文化基础课程,确保专业内的职业资格考试课程全部开出。

(五)不搞因人设课,定计划。

四、基础课程设置:

(一)两课(政治、思想品德课程)开设:(按教育部文件规

定执行)

层次及学制

课程名称

开课时间

(学期)

周学

时数

三年制专科

大学生思想品德修养

1

2

 

法律基础(护理系开卫生法规)

2

2

 

毛泽东思想概论及邓小平理论

3

2

 

哲学

4

2

五年制专科

大学生思想品德修养

1

2

 

毛泽东思想概论及邓小平理论

2 、 3

2

 

法律基础(护理系开卫生法规)

4

2

 

哲学

5

2

三年制中专

职业道德

1

2

 

法律基础(护理系开卫生法规)

2

2

 

经济政治

3

2

 

哲学

4

2

(二)体育课(周学时 2 学时):

三年制专科开一年;

五年制高职开三年;

中专层次各系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安排。

(三)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五年制 语文 200 — 300 学时(学生需过普通话考级)

数学 300 — 400 学时

物理 80 — 160 学时

化学 80 — 160 学时

英语 400 — 600 学时(学生需过大学英语二级或三级考试)

计算机应用基础 80 — 120 学时(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

(川教〔 2003 〕 53 号文件)需过

    三年制专科开设英语、三年制专科和中专计算机应用课程应解决考级的问题。(川教涵〔 2004 〕 339 号、川教〔 2004 〕 255 号文件)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课程的开设可根据专业的需要设置。

五、选修课程的设置:选修课程应占总学时的 10% ,要明确课程名称、开设时间、周学时数等进入教学进程表。每一学期各专业至少应提供 3 门以上选修课程供学生选择。

六、逐步向标准学分制教学管理形式过渡,学分分值确定按学院学籍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折算。

七、教学进程表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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