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职院发 [2004]41 号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有关规定(试行)
师资队伍不仅是实现高职教育教学计划的关键,更是高职教育能否办出特色的关键。 “ 双师型 ” 不仅仅是对师资队伍的要求,也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对教学手段的要求, 根据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对专任教师结构提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到 50% ”的要求,为此学院结合自身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双师型教师的内涵
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 2 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 2 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二、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措施及办法
(一)凡是从事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必须在三年内( 2004 年— 2007 年底)取得双师型教师资格并将作为教师岗位的聘任条件之一。
(二)护理系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应积极参加全国执业医师(护师)资格考试,并限期取得全国注册医师(护师)的资格证书,其中 35 岁以下的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和假期到医院进行进修学习。五年累计进修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三)旅经系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结合自已所学和所从事的专业,积极参加全国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等资格考试,其中 35 岁以下的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和假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进修。五年累计进修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四)机电工程系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积极参与应用技术研究及推广使用,积极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参加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证书的考试。其中 35 岁以下的教师应在近五年内到企业生产一线实习、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
(五) 积极从企事业单位聘请中级以上职称、实践经验和动手能力强的兼职教师,实行专兼结合,改善我院师资结构。
三、经济待遇
(一)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参加生产实习的待遇按学院教师进修办法办理。
(二)教师参加全国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一律按公假对待,具体请假程序按学院《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办理。
(三)教师参加全国职业资格考试,其报名费、考务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一律自理。
(四)取得双师型教师资格者,学院一次性给予奖金 800.00 元。
四、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经 2004 年 4 月 19 日党政工联席会讨论通过,开始执行。
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