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职院发 [2004]109 号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
《教师进修选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的通知
院属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师资队伍建设,经学院 2004 年 8 月 26 日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从即日起试行《教师进修管理办法》、《人才引进的规定》、《提高教师学历层次的规定》等管理规定,现将上述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 1 、教师进修选派管理办法(试行)
2 、人才引进的规定(试行)
3 、提高教师学历层次的暂行规定(试行)
二○○四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 印发 师资 建设 制度 通知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4 年 9 月 16 日印
(共印 50 份)